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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临县人民检察院: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不预批逮为哪般?


编辑:2024-01-31 22:35:24

     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,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、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。检察官在人民心中被视为法治的守护者,正义的代言人。他们的职责是追求真相,确保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,无辜者不受冤枉,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。检察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法治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
      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发生了一起与检察背道而驰的司法怪象:犯罪嫌疑人故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一、二级,公安侦查终结后,检察院竟出据“不预批捕决定书”,使犯罪嫌疑人逃避“刑事处罚”,受害者将无处伸寃,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。

      山西吕梁市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李军军、周林平为同村两家人,因一桩土地租赁引起两家人的纠葛。2023年6月18日晚,李军军顺便拨通周林平的电话提及两家土地租赁纠纷的问题,周林平接电话后回复,让李军军上他家处理。李军也就懵懵懂懂一个人乘出租车来到周林平家门口。此时,早有准备的周林平夫妻不容分说就对李军军进攻毒打。李军军当场倒地昏迷不醒,经人报案后派出所来到现场把李军军送往临县人民医院救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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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军军已卧床不起住院治疗,临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七处、肩胛骨骨折、面部皮肤裂伤、膝部损伤(诊断证明)。249796

2023年7月4日,临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对李军军的伤情根据“人体伤害标准”鉴定为轻伤一级一处、轻伤二级两处、轻微伤一处。临县公安局于2023年9月5日以周林平涉嫌故意伤害启动刑事立案程序。322751

10月16日,临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林平进行刑事拘留。10月23日,临县公安局提请临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周林平批准逮捕。殊不知,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30日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“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”,受害人李军军一脸茫然失措。案发现场有公安立即出警到场,并且让人送医院。伤情有医院“诊断证明书”,伤害程度有法医“司法鉴定书”,检察院岂能信口雌黄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?事出反常必有妖,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刑事犯罪,在临县人民检察院竟不预逮捕,使犯罪嫌疑人逍遥刑事处罚之外,令受害者不可思议,在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响。300265

       庙堂之上,朽木为官,殿陛之间,禽兽食禄;狼心狗行之辈,滚滚当道,奴颜婢膝之徒,纷纷秉政。以致社稷丘墟,苍生涂炭。 临县检察院人性的扭曲,道德的伦丧,是*裸的对司法的挑衅,把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以“不预批捕决定”,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处罚。1094240

      一个法制的国家,权利是用来服务国家和人民的。如果权利腐败了是法制的天敌,权利失控了是法制的无能,权利滥用了就是法制的失职。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,依法治权必须依法治官。临县检察院办案不公,偏袒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不正当的行为称之为司法腐败乱象。司法腐败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侵蚀,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丧失,对社会信任危机法治环境的破坏、道德风气的败坏。国家为了防止司法乱象腐败的发生,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在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和纪律检查,确保司法公正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,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无论涉及的人员身份如何,都要依法处理。与此同时,中办国办、中央政法委、“两高三部”先后印发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(即“三个规定”),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、内部人员过问案件,以及与当事人、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,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,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。临县检察院该捕不捕放纵嫌疑人的司法乱象说明什么?

实名举报人:李军军             

联系电话:15703584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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